延迟退房2小时被收半天房费,合不合理?法院判了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5 7:25:13   点击:258   标签:酒店 房费 云岭 行业 消费者 时间 饭店 黄文得 规范 惯例 住宿 收费 条款 中国 规定 小时 法院 不合理 律师 方式 人民法院 事务所律师 公司 延时 陇南 甘肃省 客房 格式 诟病 钟点房 旅客 舆论 单位 利益 房卡 利用 黄文 两间房 暗箭 酒店业 维权 费用 主张 程序 李斌 北京市 中闻 特色 信息 客人 监管部门 工人日报 成本 整理 房间 人员 合法权益 伤人 消息 河南 实际 部分 标准 办案 房屋 工作人员 前台 押金 日益加剧 高额 价格 损失 饭店业 协会 经营者 业内人士 任由 筹码 发生争执 双方 终审判决 因公 现实 大开绿灯 记者 市场 服务质量 普通 票据 办法 方法 社会 高峰 办理 考量 故景 前厅 法律 修订版 一审

阅读提示酒店主张已在房卡上载明退房时间,且入住次日14时至18时之间退房加收半天房费属“行业惯例”,但消费者认为此举不合理。近日,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所谓“行业惯例”无效,酒店应退还多收的224元房费。事实上,目前已有部分酒店以“支持延迟退房”“对点24小时入住”等为特色服务,吸引消费者。“延迟退房2个小时,酒店加收半天房费”——普通消费者遇到这事或许忍忍就算了,但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却较起了真,将酒店起诉至法院。历时8个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要求酒店退还多收的224元房费。近日,这则律师打官司挑战酒店“行业惯例”胜诉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有人表示,延迟退房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但不能使用“霸王条款”动辄收取高额费用;也有人认为,面对一些所谓的“行业惯例”,必须较真,不能任由侵权“暗箭”屡屡伤人…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