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救助却拒绝为见义勇为的伤者核实情况,法院:补偿7000元
乘地铁上班途中,男子为救助在自动扶梯上未站稳而向后摔倒的老人而受伤,事后请求联系老人核实相关情况时,遭到了老人的拒绝。之后,男子起诉了该老人。10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该案民事判决书中获悉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10月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老人应支付原告补偿款7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某日8时许,原告柴先生在乘坐地铁7号线上班途中,与被告老人共同乘坐镇坪路站上行自动扶梯,老人位于柴先生前方。电梯上行过程中,老人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先生及时救助而未倒,但柴先生为救助老人而受伤。柴先生表示,事发后,他向镇坪路站台警务处反映情况,请求联系老人核实相关情况时,遭到了老人的拒绝。2023年12月,柴先生在地铁站救助老人、见义勇为的行为获得了“普陀好人-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法院查明,柴先生于受伤当天自行就医,诊断为左跟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