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6年向小13岁情人转账80多万元,妻子起诉女方还钱,法院判了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0 16:43:01   点击:265   标签:马某 李某 罗某 法院 夫妻 子女 人民法院 财产 娃儿 主张 抚养费 名下 维持原判 医疗费 款项 驳回上诉 丈夫 一审判决 双方 被告 女方 红星 婚姻关系 长达 错误 家庭 持续时间 意识 婚姻 雷波县 婚外情 账户 新闻记者 亲生 夫妻关系 情况 庭审 权益 身体 系统 妻非 一审 终审判决 民事判决 存款 公平 另案 凉山州 份额 孩子 依法 日常生活 处分 银行 证据 第三者 权利 向马某 方式 所有权 全部 一致意见 事实 损失 四川 凉山 房屋 原则 医治 措施 妻子 网络 红包 保全申请 江龙 公序良 疾病 电话 原告 整体 当事人 证明 资料 亲子鉴定 协商 查明 资金占用 义务 陈述 女子 老婆 过程 金额 实际 费用 大额 关系 非婚生子 不知情 钱款

有妇之夫马某与比自己小13岁的女子李某发展成婚外情,在二人交往的六年里,他通过微信分334次向李某转账81.5万余元。马某之妻罗某发现两人的婚外情后,于今年6月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转账钱款。李某则称,她与马某于2019年生育有一子,转款有大部分是用于抚养非婚生子,“要养娃儿,娃儿身体又不好”,主张扣除子女抚养费和医疗费。但是,罗某向法院明确表示不同意予以抵扣,而马某在庭审中称,因未做过亲子鉴定,不清楚孩子是否系其亲生。丈夫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能否追回?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6月,四川凉山雷波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自己有配偶且明知马某亦有配偶的情况下,与马某发展成婚外情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接受马某大额赠与,属于非善意取得,违背了公序良俗。一审判决马某与李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李某返还罗某款项79.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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