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炒股七要点: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存量只允许单向卖出
监管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其中,在清理非法存量业务方面,《方案》明确,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明确的整治对象有哪些?提出了哪些具体整治要求和工作措施?特别是投资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又有何安排呢?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七大要点。要点一:明确三类整治对象整体来看,《方案》明确的整治对象有三:一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二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