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5年11月27日,张某建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通行证后前去探望居住在某部队军事禁区内的亲属,其认为部队查验身份的程序繁琐,为避开执勤哨兵检查,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从小路绕行进入军事禁区。后张某建返回时被执勤哨兵发现并要求查验相关证件、检查手机是否拍摄部队营区照片及发送军事禁区位置等,其多次拒绝核查并推搡执勤哨兵,强行驾驶摩托车离开。部队报警后,派员与公安民警将张某建追截拦停。在执勤哨兵再次要求提供证件查验身份时,张某建拒不配合并将执勤哨兵用于查验身份信息的设备打落在地。湖北省某县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建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张某建拘役两个月。一审宣判后,张…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5年11月27日,张某建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通行证后前去探望居住在某部队军事禁区内的亲属,其认为部队查验身份的程序繁琐,为避开执勤哨兵检查,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从小路绕行进入军事禁区。后张某建返回时被执勤哨兵发现并要求查验相关证件、检查手机是否拍摄部队营区照片及发送军事禁区位置等,其多次拒绝核查并推搡执勤哨兵,强行驾驶摩托车离开。部队报警后,派员与公安民警将张某建追截拦停。在执勤哨兵再次要求提供证件查验身份时,张某建拒不配合并将执勤哨兵用于查验身份信息的设备打落在地。湖北省某县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建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张某建拘役两个月。一审宣判后,张…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5年11月27日,张某建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通行证后前去探望居住在某部队军事禁区内的亲属,其认为部队查验身份的程序繁琐,为避开执勤哨兵检查,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从小路绕行进入军事禁区。后张某建返回时被执勤哨兵发现并要求查验相关证件、检查手机是否拍摄部队营区照片及发送军事禁区位置等,其多次拒绝核查并推搡执勤哨兵,强行驾驶摩托车离开。部队报警后,派员与公安民警将张某建追截拦停。在执勤哨兵再次要求提供证件查验身份时,张某建拒不配合并将执勤哨兵用于查验身份信息的设备打落在地。湖北省某县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建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张某建拘役两个月。一审宣判后,张…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

[男子推搡哨兵拒绝查验被判拘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5年11月27日,张某建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通行证后前去探望居住在某部队军事禁区内的亲属,其认为部队查验身份的程序繁琐,为避开执勤哨兵检查,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从小路绕行进入军事禁区。后张某建返回时被执勤哨兵发现并要求查验相关证件、检查手机是否拍摄部队营区照片及发送军事禁区位置等,其多次拒绝核查并推搡执勤哨兵,强行驾驶摩托车离开。部队报警后,派员与公安民警将张某建追截拦停。在执勤哨兵再次要求提供证件查验身份时,张某建拒不配合并将执勤哨兵用于查验身份信息的设备打落在地。湖北省某县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建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张某建拘役两个月。一审宣判后,张…

12岁至14岁严重暴力犯罪该如何追诉?两部门新规明确标准 专家解读

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薛铁成和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杨晓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此番《规定》出台,是结合司法运行实践,进一步系统性优化低龄未成年人追诉程序,明确案件范围、细化“情节恶劣”认定,完善“核准追诉”程序,以程序正义、制度指引的方式赋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江苏宝应,民警向学生讲解预防校园欺…

事关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有新规定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是指具体罪名还是犯罪行为的争议,《规定》进一步将其明确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事关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有新规定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是指具体罪名还是犯罪行为的争议,《规定》进一步将其明确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事关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有新规定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是指具体罪名还是犯罪行为的争议,《规定》进一步将其明确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事关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有新规定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是指具体罪名还是犯罪行为的争议,《规定》进一步将其明确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两部门出新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7月31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是指具体罪名还是犯罪行为的争议,《规定》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