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40年“临时工”,单位未缴社保,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向法院起诉被驳回,该咋办?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6 12:22:10   点击:213   标签:养老 用人单位 张师傅 原告 养老保险 规定 待遇 渭河 管理站 职工 法院 养老金 临时工 社会保险 被告 律师 政策 陕西 陕西省 争议 关系 劳动者 损失 部门 概念 财政 政策性 鄂邑区 范围 法定 经济 水务局 替代 社厅 省人 人员 省高院 当事人 标准 退休年龄 小张 诉讼法 民事 条件 财政厅 印发 农业 父亲 依法 义务 王舒 社会 稼轩 情况 合伙人 历史 恒达 补偿金 问题 建议 委员会 象征性 工龄 颁布实施 无法 单位 法律义务 员工 事务所律师 遗留问题 西安市 经审查 事务所 陕西省政府 证明 户籍 职工食堂 企业 区法院 原因 劳动法 名称 金额 机构 途径 司法 查明 符合条件 上级法院 规则 办案 受访者 供图 资金来源 观点 资金 全面 制度 身份 证据

今年71岁的张师傅,在西安市鄂邑区水务局渭河管理站干了40年的“临时工”,单位一直未给他缴纳社保。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却被两次驳回。  在职工食堂当炊事员  从30岁干到了70岁9月5日,张师傅的儿子小张反映说,1983年,当时30岁的父亲开始在渭河管理站职工食堂当厨师,直到去年底离职回家,他已经70岁。“父亲属于临时工,干了一辈子,这些年连正常假期都没享受过,勤勤恳恳的工作,拿的是社会最低标准工资,退休时还不到2000元。”小张说,父亲应该是60岁退休,因为身体还可以,又干了十年,结果却连社保都没有。考虑到养老和医保等后顾之忧,他决定替父亲维权。小张说,去年初,他在网上反映此事,当时父亲还在职,渭河管理站回复说“本人已超出规定年龄,按照规定60岁以上无法缴纳社保,只能经过司法途径申请经济补偿。”他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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