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国企商务招待赠送的纪念品不得超600元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17 7:34:07   点击:208   标签:企业 住宿 政商 礼品 产品 文化 纪念品 事项 广州 交流 招商引资 方式 特色 规定 个人 行业协会 公职人员 医疗 标准 党政机关 报告 政府 方面 人员 涉企 办理 商会 企业形象 酒店 住宿费 地域 差旅 城市 经贸 单位 外地 事业 财物 限额 名优产品 企业家 红线 商务 党员干部 金融 项目 政协委员 种类 营商 主题 媒体 工作人员 产品推介 印发 原则 广州市 博览会 政策 招商 技术 峰会 内容 庆功宴 论坛 国际 环境 代表 名义 上市 礼金 宣传品 教学科研 科技 外事活动 文创 邮箱 热线 市场 议案 国有企业 商务活动 人大代表 交易会 物品 程序 公务活动 展销会 场景 资金 商品 指明方向 宣介 基金会 比例 外事 实际 执行款 执行公务 庆典 用车

近期,广州市从进一步优化政商关系入手,印发实施《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公职人员和企业家交往,能不能一起吃饭?开展涉企服务活动,能不能乘坐企业车辆?政府招商引资,能不能和企业互赠纪念礼品?近日,随着系列答疑文章的刊发,《指引》的部分内容正陆续公开。例如,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可赠送原则上每次人均不得超过600元的纪念品,礼品种类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可以为非特定企业的本地特色产品、名优产品、滞销农产品等开展直播带货、产品推介、媒体宣传等活动。据《广州日报》此前报道,结合“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广州以市党廉办名义出台《指引》,旨在推动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指引》围绕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接待就餐、交通用车、差旅住宿、礼品捐赠、对外交流等6个方面18类政商交往高频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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