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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企业在聘首席技师比照正高级享受待遇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5 12:26:48 点击:48 标签:人才 高技能 企业 技能 技师 评价 津贴 能力 江苏省 职业技能 岗位 首席 研究生 工资制 职工 项目 制度 职业 人大常委会 电商 技术 家政 互联网 待遇 专业 贡献 薪酬 护理 方面 分配制度 奖项 总量 经济 专项 班组长 硕士 机制 职业资格 代表大会 比例 职称 科学技术 价值 素质 力度 双向 江苏 产业 协议 业绩 政府 本科生 关系 代表 灵活多样 八级 国有企业 年薪制 博士 路径 领域 学历 内容 工作者 特岗特 形式 高级技师 等级证书 特殊津贴 建立健全 网约 事业单位 带徒 要素 区域 时代 人才队伍 互通 工资总额 政策 技术人员 会议 劳动者 全面实施 成果 人员 实际
日前,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技能评价等方面保障。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执行同等引才补助津贴政策。对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享受待遇。在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方面,《决定》提到,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发挥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支持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有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高技能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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