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是双赢还是陷阱?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22 7:52:41   点击:55   标签:工伤 陈忠礼 待遇 公司 协议 员工 企业 双方 工伤保险 公平 法定 劳动者 关系 赔偿标准 职工 成本 法律 金额 记者 珠海 香洲 法院 判断能力 标准 作业 因素 补助金 差额 规定 争议 能力 香洲区 珠海市 广东省 陷阱 工地 律师 过分 广东 事务所律师 程序 情形 双赢 法官 立案 现实 意思 深圳 结果 纠纷 人民法院 依法 无法 用人单位 经济 大理石 问题 地位 优势 情况 无须再 内心 权益 节省 维权 经历 全部 原则 款项 达成协议 途径 化名 权利 利用自身 医疗 损失 纠纷案 利益 案件 主张 证明 社会保险 办理 有权 公正 知情权 工伤事故 产生 功能障碍 法律法规 政策 社会 声誉 知情 右手 薪期 利用 客观 签订协议 基本

阅读提示据调查,工伤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均希望尽快了却赔偿事宜,“私了”现象一直存在。那么,“工伤私了”协议能不能签?该怎么签?“‘私了款’拿到了,但比法定工伤待遇少太多了!”职工陈忠礼(化名)在珠海某工地作业时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被拒付。近期,记者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涉及工伤赔偿协议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深圳某建工劳务公司与陈忠礼签订的案涉协议构成显失公平,陈忠礼有权请求撤销协议并主张未到位的赔偿款项。现实中,工伤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均希望尽快了却赔偿事宜,“私了”现象一直存在。那么,在工伤赔偿问题上,为何劳动者会选择与企业进行“私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员工受伤后企业赔付“私了款”陈忠礼是深圳某建工劳务公司正式员工,日常负责铺地板砖。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2021年10月,陈忠礼在珠海一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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