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致12死翻船事故调查报告:6人被批捕,24人建议追责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4 1:16:00   点击:174   标签:船舶 处分 警告 事故 政务 建议 河北 桃林 秦皇岛市 有限公司 游客 海洋 国际 营业部 依法 口村 水域 卢龙县 负责人 主管部门 旅行社 资质 局长 卢龙 小坝 旅游局 大海 唐山市 单位 乘客 林业局 人员 导游 公园 文化 局局长 青龙河 情况 水库 吊销其 营乡 观光 河北省 范围 唐山 船点 渠百库 国家 调研员 船籍 张臣 党委政府 漫水桥 资料 标识 民主 技术 标志 专题 青龙 船名 船体 波浪 上甲板 横风 公职人员 渔船 主任科员 米处 副局长 行政处罚 农家 海波 服务中心 附属物 市长 卫国 规划局 所有人 河右岸 张志明 乘船 县长 县委书记 饮用水 用餐 渔业局 副县长 东西 边界 强制措施 突遇 左舷 地方 部门 负有责任 事发 吴新顺 驾驶员 总体

2024年4月13日14时25分左右,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一载有31名乘客的“三无”船舶行驶途中倾覆,乘客全部落水,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10月1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卢龙4·13事故调查报告》称,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个人使用“三无”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船舶情况事故船舶原为养殖渔船,钢质船体。2023年7月,自然人李大海收购上述渔船并自行改造。2023年8月,李大海使用改造后的船舶在青龙河桃林口水库下游分水枢纽工程(以下统称小坝)至桃林口村漫水桥之间水域(以下统称涉事水域)开展水上经营活动。根据需要,在甲板放置若干非固定凳子供乘客乘坐观光,或放置移动灶具从事船餐经营。事故船舶无相关手续和技术资料,未配备救生、通信等设备,船体及其附属物上无船名、船籍港、水尺、载重线等标志标识,为“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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