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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错谁担责,而非谁弱谁有理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7 14:37:13 点击:159 标签:行人 社会 交通 机动车 闯红灯 车主 参与者 弱者 法治 人人 温度 肇事罪 基本 案件 道路交通 法规 印象 开了个 电动 主责 轿车 公众 好头 规则 交规 错觉 敬畏 态度 权威性 天平 事故 现实 交通规则 司法 严肃性 自律 公正司法 大视野 电动车 自行车 横冲直撞 法院 大街小巷 司机 氛围 守法 公平 罪名 碾压 信号 交通事故 良法 原则 刻板 力度 横穿马路 挡箭牌 任何一方 合法 专属 马路 严格执法 人行横道 现场 主体 法律 殊不知 弱势群体 事发 铁包肉 肇事
一起行人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不幸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近日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事发后又迅速离开现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相比于“铁包肉”的机动车,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每当提到“交通肇事罪”,一些人都将其理解为机动车的“专属罪名”,对于行人“肇事”则一头雾水。事实上,我国刑法从未对该罪的犯罪主体作出限制,无论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还是行人,只要不遵守交规而引发事故,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近些年,类似判决并不少见,此前也有行人在过马路时闯红灯,造成电动车车主摔倒后死亡,最终获刑三年。而本次“行人主责、司机无责”的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再次向全社会释放了法律面前“谁错谁担责”的强烈信号。保护弱者、以人为本,是良法善治天然的温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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