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错谁担责,而非谁弱谁有理

一起行人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不幸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近日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事发后又迅速离开现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相比于“铁包肉”的机动车,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每当提到“交通肇事罪”,一些人都将其理解为机动车的“专属罪名”,对于行人“肇事”则一头雾水。事实上,我国刑法从未对该罪的犯罪主体作出限制,无论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还是行人,只要不遵守交规而引发事故,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近些年,类似判决并不少见,此前也有行人在过马路时闯红灯,造成电动车车主摔倒后死亡,最终获刑三年。而本次“行人主责、司机无责”的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再次向全社会释放了法律面前“谁错谁担责”的强烈信号。保护弱者、以人为本,是良法善治天然的温度,也是…

东平县交通事故背后:人行道与马路有严格界限,涉事车辆或非常规校车

校园定制公交由谁审批、监管,如何保障安全?文|冯蕊 杨书源 李梦迪编辑|王潇“快来!出事了!孩子在车底下!”9月3日一早,店长王杰(化名)接到了店员语气慌张的电话。他赶紧跑到200米外的学校,对方的孩子已经被压在了一辆变形的公交车底下。他们和几位路人一起,一点一点,小心地把孩子从车底下拖出来,送往当地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一同受伤的还有好几位年龄相仿的孩子。“都是有小孩的人,你想想得有多悲伤。”王杰不愿再回述。根据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警情通报,9月3日7时27分,东平县一公交公司接送学生的车辆行至路口时,冲撞并造成路边家长和学生24人受伤。截至当天下午,共造成11人死亡(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事故原因仍然在调查中。在许多人眼里,这是一场突发、特殊的事件:学校以往上下学秩序井然,人行道和马路有严格的界限。但人们纷纷指出,涉事车辆或非常规校车,是学校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