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李传良的“商业版图”:名下18家公司横跨能源地产等多领域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4 14:01:00 点击:47 标签:李传良 有限公司 名下 股权 鸡西市 鸡西 实际 个人 孙成祥 国家 市长 牡丹江市 黑龙江 黑龙江省 现金 人民币 汽车 香港 利用 公司 被告人 滨港 特种 人民法院 监委 职务 人民检察院 财政局 陈某 董玉琨 工作人员 公告 总经理 土地 城市 东安区 泛华 谭某 尹某 深圳市 利用职权 监察机关 李长奇 交代 领域 贪污罪 受贿罪 中央纪委 商业 局长 鹤岗市 地产 时任 证据 朋友 挪用公款 地位 银行 能源 委员会 汇款 查明 评论 网站 车辆 账户 身份 财政 案件 矿山机械 黄某 潘某 拉杆箱 成员 版图 港币 因涉嫌 贪官 汪某 农业 钱款 事实 问题 赃款 文章 国有资产 项目 刘某 隆丰 党组 条件 人赃俱获 量费 时间 鸡东 文书 嫌疑人 李某 消息 利益
李传良日前,《人民法院报》用整个7版和半个8版刊发了牡丹江中院关于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引起舆论关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公告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牡检没申〔2024〕1号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011967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