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10年生育一女,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婚姻无效:属禁止结婚亲属关系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25 17:37:18   点击:164   标签:杨某 罗某 婚姻 法院 被告 原告 西区 规定 子女 当事人 法律 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系 红星 新闻记者 民法典 婚礼 结婚登记 罗月 血亲 秩序 农村 民政部门 女儿 直系 亲属 习俗 办理 化名 依法 夫妻 义务 男方 江龙 悲剧 婚龄 父母 协议 母亲 攀枝花市 四川 人民法院 同胞 兄妹 婚姻家庭 感情破裂 表兄妹 约束力 综上 最高人民法院 权利 亲戚 双方 查明 本院 父亲 婚姻自由 调解书 问题 法定 法官 小孩 债务 财产 情形 效力 案件 图虫

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近亲结婚后申请离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据悉,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杨某与罗某系表兄妹关系。经亲戚撮合,杨某与罗某于2013年10月依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同居生活,二人于2017年5月18日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于2019年3月27日生育女儿罗月(化名)。2023年10月,原告杨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与被告罗某离婚并依法处理小孩的抚养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杨某(女方)与被告罗某(男方)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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