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评37岁女法官遇害: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的守护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13 7:25:28   点击:169   标签:社会 政法 依法 机制 心理 案件 法治 法律 法官 个人 职业 职责 方面 人民法院 司法 女法官 权利 制度 关系 日报 佳佳 守法 正义 信用 当事人 效应 靠法 风险 合法权益 环境 意识 行凶 挫折 行使 国家 事关 救济 法院 途径 政策 依法惩治 意见 合法 带薪休假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心怀 好人 奖惩 荣辱 能力 光荣 责任 实体 副庭长 价值 正确对待 危机 人身 人们 审判权 道路 讲法 思想 材料 张贴 名誉 人身安全 人格 义务 德者 消息 法定 解决问题 权威 用法 不容 嫌疑人 问题 严肃处理 个人信息 情况 观念 通报 情绪 法不责众 漯河市 河南省 服务体系 成员 理性 时候 心理健康 心理咨询 程序 人群 制约 办理 职能 保险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名37岁女法官惨遭杀害的消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郾城法院8月12日发布的通报称,8月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而行凶者系其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从通报的情况来看,王佳佳在办理案件时,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实体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且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然而,案件当事人仅仅因为自己的诉求未被全部支持,便心怀怨恨,行凶杀害法官。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每个人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对法院裁决有意见,也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更何况,法官担负着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职责,其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事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正常履行,任何侮辱、诽谤甚至伤害法官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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