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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续:检方抗诉认为一审量刑畸轻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18 1:25:26 点击:195 标签:被告人 被害人 张贤斌 海丁 武术 量刑 一审判决 翟某琦 新闻 畸轻 男童 一审 张嘉豪 法院 检方 俱乐部 电话 青岛 驱车 犯罪行为 情况 案发现场 条件 教学 利用 人员 青岛市 投案 实际 检察院 春光 依法 职责 被动性 故意伤害罪 罪责 受害人 亲属 医院 致死案 身份 政治权利 身体 暴力 规范 工作人员 时间 情节 负责人 父亲 报案 案一审 程度 医生 两地 机构 动作 作案时间 医疗 儿童 故意伤害 系年 原则 同案 外伤 人民检察院 落款 武术馆 幅度 提出申请 当庭 主犯 刑罚 意识 查明
青岛8岁男童遭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后,检方提出抗诉。8月17日,澎湃新闻从受害人翟某琦亲属处获悉,他们近日收到了检察机关作出的《刑事抗诉书》,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量刑畸轻,因此提出抗诉,并提出三点理由。2024年6月13日,青岛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贤斌和被告人李海丁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嘉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上述《刑事抗诉书》落款时间为6月21日,其中显示,青岛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未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本案被害人系年仅8岁的儿童,三名被告人则为对被害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教练身份,多次、长时间殴打被害人,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其次,青岛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贤斌系涉案两家武术俱乐部实际负责人,在两地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授意李海丁殴打被害人等。张贤斌罪责明显重于被告人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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