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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7/3 17:32:03 点击:181 标签:节能减排 车船税 工信部 北京市 纳税人 船舶 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 燃料电池 商用车 政策 节能汽车 税务总局 乘用车 财政部 征税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申铖)记者7月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以来,我国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实施之后,纳税人已取得以及新取得的节能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对于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这两类车型,因为没有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不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不征收车船税。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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