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25亿,西藏政协原副主席姜杰被判死缓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2 17:10:01 点击:82 标签:姜杰 主席 书记 个人 西藏自治区 黄岛 奚丹 山东省 成员 党组 东营 被告人 办案 交代 行政 职务 部分 情节 人民法院 上缴国库 判处死刑 青岛 记者 经济 总台 青岛市 财产 利益 全部 人民 受贿罪 技术开发区 市委书记 区委书记 重大损失 政府 利用 罪行 机关 区委 天津市 市长 党工委 国家 市委 区长 常务副 晋升 事项 工程 人民币 西藏 张赛 财物 单位 厅长 数额
2024年10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姜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姜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姜杰归案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