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聚餐后醉驾身亡,法院判决:同桌人、组织者共同赔偿18万多

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一男子酒后醉驾身亡,判决结果是同桌饮酒者及组织者共同承担15%的责任,共计赔偿18万余元。哪些情况下,同桌饮酒者应当担责?赔偿责任又该怎么划分?男子聚餐饮酒后醉驾身亡同桌人员被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官介绍,去年8月,安陆市民晏某某驾车前往当地一家酒店参加朋友潘某某孙子的满月宴。潘某某安排他在包间就餐,包间共有13人,席间每个人都存在礼貌性的敬酒行为,其中晏某某与被告之一许某在中途开始闹酒。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庭长 杨丽:在酒席上有10人喝酒,3人没喝。在喝酒的过程中,晏某某跟一个许姓朋友进行了赌酒。酒席结束后晏某某回家,潘某某进行了礼貌性挽留,但晏某某坚持告辞后驾驶小型轿车离开,回家途中,晏某某与路边行道树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机构鉴定,晏某某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84.72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事故发生后,晏某某伤情严…

流浪动物伤人,为什么喂养人要赔偿?

争议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在上海闵行,吴某与同事去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接球时没注意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随后摔倒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吴某将羽毛球馆和喂养流浪猫的球场员工肖某一起诉至法院。肖某辩称,只有投喂的行为并非饲养。肖某同事林某称,肖某在厕所门口固定投喂流浪猫,还带猫去洗澡、看病。根据以上行为,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0198.20元,该羽毛球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此案中,喂养流浪猫的肖某为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成了争论的焦点。哪些环节是定责关键?流浪猫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但过往案件鲜少引发如此争议。原因就在于此案的特殊情境和一些细节值得深究。案件公布后,支持此判决的网友认为,肖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投喂行为,通过固定投喂、洗澡、看病等举措,已经形成了与流浪猫之间的饲养…

情侣捡14万定制项链又丢弃赔4.5万,法院:有重大过失

拾金不昧是我国传统美德。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同时,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保管义务。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拾得人对遗失物存在误解,随意丢弃遗失物,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近期,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2022年8月4日,原告贾某购入某品牌定制项链一条,价值142,400元。2023年10月5日上午6时39分,贾某及其朋友一行人在经过某商场3楼扶梯平台时,其所佩戴的定制项链掉落在扶梯口处。当日6时56分,被告林某及其女友途经3楼扶梯平台,发现遗落在原地的项链,随即捡走,二人边查看边带离现场。贾某发现项链遗失后,便至派出所报案。后因调解无效,贾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林某及其女友返还其项链。原告诉称:根据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所载,被告称“看到项链是黄色的,以为是黄金的,就随手装在口袋里带走了”“2023年10月5日凌晨被我捡回家了…

上海一公司男员工在巴黎培训时强吻女同事被开除!他辩称:浪漫之都很正常…

近日媒体公布一起案件上海一男员工在巴黎培训时强吻、搂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男员工辩称地处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为很应景、正常公司表示是其行为严重违纪(网络配图)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男员工在巴黎强吻女同事被开除他辩称:浪漫之都很正常!2003年8月,吴某入职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任职研发分部经理,双方签订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2015年11月12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任何情况之一……”。吴某于2009年1月15日在《员工手册》签收记录单上签字。2016年3月16日,公司向工会发送电子邮件:“员工吴某在法国出差期间对同往的女员工陆某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包括超越同事关系的口头索要亲吻请求与肢体接触。此行为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的规定,5.15,于同事使用…

去世孤寡老人房屋“名花有主”,物业无权改成员工宿舍

孤寡老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房屋该如何处理?据报道,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环林东路879弄杉林新月家园93号楼的多位居民反映,去年7月,301室的一位孤寡老人在屋内去世后,无人继承的房屋一开始用作居委的仓库,后来物业居然擅自将房屋改为员工宿舍。在有关居委、物业公司看来,孤寡老人没有什么亲属朋友,去世后留下的房屋,也没有继承人,找不到“物主”,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借机好好利用。无论是用作居委的仓库,还是改为员工宿舍,都能更好地体现房屋的价值。“近水楼台先得月”,由自己抢先占着老人的房屋,总比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过来“享受”好。不能不说,他们的小算盘打得不错,但让他们没有意料到的是,孤寡老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房屋,其实是“名花有主”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孤老过世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

成都恶犬伤童事件最新五大疑问:200万元应由谁出?后续花费几何?

近日,成都管辖的崇州市一名女童在小区内被狗咬成重伤一事引发持续关注。10月19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梳理了本次事件中一些网友关心的疑问焦点,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并结合相关媒体报道,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女孩全身多处被咬伤,家属在ICU外焦急等候。疑问一:200万应该由谁出?就此问题,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他认为:“2岁小女孩在小区被狗咬伤,面临高额医药费(记者注:众筹的医药费是200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目前的报道来看,狗主人唐某承担主要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很大,其中就包含了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小孩伤愈后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补助具…

男童游泳馆溺亡,救生员若擅离职守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 从道义上来说,游泳馆内的成年人应留意周围是否有孩子溺水,并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角度出发,如果发现孩子溺水,应及时施以援手,也可以第一时间向救生员求助● 游泳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救生员或其他员工如保洁人员等,属于游泳馆的内部工作人员。救生员的疏忽意味着游泳馆未能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馆内救生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若发现消费者出现溺水情况,也负有救助义务● 结合我国救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的管理条例,完善游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督机构增强对游泳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以保障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本报记者 赵丽□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近日,一段“男孩游泳池溺亡”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童不慎脱离游泳圈在水中挣扎后沉入池底,但周围的人似乎都没有发现异常。数分钟后,男童才被捞起抢救,最终不幸身亡。10月9日,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发布通…

“泰坦”号乘员尽管已签署免责协议,家人仍可起诉

“泰坦”号深海潜水器。视觉中国 资料图当地时间6月22日,美国海岸警卫队表示,此前失踪的“泰坦”号深海潜水器中五名乘客全体罹难。法律专家表示,尽管乘客在出发前签署了免责协议,但这样的协议可能无法保护潜水器运营商免受受害者家属的诉讼。据路透社22日报道,五名乘客每人支付了高达25万美元的旅费,他们签署了免责协议书。一位在2022年7月参加涉事潜水器运营公司美国海洋之门勘探公司旅行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记者透露,他签署的免责协议书仅在第一页就提到了三次死亡的可能性。路透社称无法独立确认海洋之门勘探公司的免责条款。该公司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路透社分析称,免责协议并不总是铁律,如果存在未被完全披露的重大过失或危害的证据,法官同样会拒绝豁免。人身伤害律师兼海事法专家马修·D接受采访时称,“如果这艘潜水器的设计或建造方面有一些信息没有告知乘客,或者有信息表明它不…

十年抗争:走上原告席的高级法官

从2012年的第一场行政复议开始,冀新强走上原告席与杭州市政府抗争了10年。现年59岁的冀新强于2009年被评为四级高级法官。冀新强担任审判长审理过大量行政案件,曾因不予认定见义勇为判决驳回洛阳市公安局上诉,案号(2016)豫03行终282号。2015年5月,闫艳芳不慎落水,同行者楚海波、钱鹏飞先后跳入河中对闫艳芳进行施救,楚海波、钱鹏飞二人不幸溺亡,闫艳芳被周围群众救出。宜阳县公安局认为钱鹏飞、楚海波对闫艳芳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更有救助的义务,不符合见义勇为的主体为由,认定楚海波下洛河滩救助落水同伴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遇难者家属向洛阳市公安局提交复核亦遭驳回。法院审理认为,钱鹏飞、楚海波邀约闫艳芳、郭永格共同外出游玩。钱鹏飞、楚海波作为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不为牟利,其仅仅是进行了组织行为。组织者在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况下,只要尽到适当的安全保障义务即可,不宜对民间自发活…

国资委新规:央企将设首席合规官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称为《办法》),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在监督问责方面,中央企业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总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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