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中介未遂,监视居住期间杀害堂妹,法庭供述作案动机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7 8:42:41   点击:282   标签:陈某 陈先生 扬子晚报 被告人 强奸 紫牛 父亲 新闻记者 堂妹 监视居住 亲戚 作案动机 男子 被害人 庭上 法庭 法院 检方 随身携带 警告 处分 事发 庭审 烟台 姐姐 开庭审理 小雯 人民法院 受害人 当庭 产生 地区 关系 记者 民警 奸尸 杀人 结果 强奸罪 礼物 妹妹 玩忽职守 时候 水果刀 尖刀 动机 烟台市 建议 案发现场 精神 尸体 女儿 山东 开庭 刀具 大学 惨剧 个人 公诉书 辩护律师 徐韶达 念头 身体 媒体 无业游民 亲哥哥 歉意 嫌疑人 新进展

8月6日,山东烟台男子陈某因强奸未遂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杀害19岁堂妹一案有了新进展。该案于6日上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父亲陈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在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称自己是因为强奸未遂后了解到会被判刑,产生了轻生念头,“表示想在死前拉个人陪葬。”陈先生表示,庭审于下午两点多结束,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在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他在庭上讲述了作案动机,是因为之前强奸未遂后被监视居住,担心被判刑,就有了轻生的念头,想在死前拉个人陪葬。”陈先生称,在庭上,陈某的辩护律师还提出重做精神鉴定,但直接被法院驳回。陈某的精神鉴定结果陈先生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事发前,他们两家都是住在同一个地区,亲戚之间的关系也很正常,“陈某今年应该是27岁,是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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