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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网约车司机被判1年3个月!北京法院:司机违停且未观察环境、未提示乘客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8/21 0:09:11 点击:273 标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网约车司机 电动自行车 开门杀 有期徒刑 司机 违停 北京法院 北京市 网约车 乘客 死亡 法院 环境 车辆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 违规停车 事故
8月19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网约车违规停车引发的“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司机吴某某违规停车且未尽审慎观察和安全提示义务,导致“开门杀”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5年12月8日14时许,吴某某驾驶网约车行至东三环辅路,并违规停车。这时,乘客赵某某开启车辆右后侧车门,与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姜某某相撞,导致姜某某连人带车倒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造成姜某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吴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且未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并提示乘车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乘客赵某某、被害人姜某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交通事故所致损伤与死亡后果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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