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宣判两起恶势力集团案件
5月31日,雁塔法院一审宣判两起恶势力集团案件。PART 01被告人王某某等15人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法院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以“同学”“同乡”关系为纽带,纠集谢某某、王某某、任某某、高某、韩某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郭某某、杨某某等人,夜间驾驶车辆前往西安曲江某酒店、南门某地等高消费场所进行蹲点守候,驾车寻找酒后驾驶车辆的被害人,以尾随跟车、相互掩护等方式在西安多个小区门口及市内道路上碰瓷,故意制造追尾等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担心酒驾被处罚的心理,以自身车辆受损为由,通过恐吓、威胁、装可怜、站场子等方式向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安定生活带来威胁,给被害人造成恐慌心理。上列被告人共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33起,涉案金额57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