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对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和各类人才家庭发放购房消费券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21 16:48:55   点击:286   标签:企业 住房 项目 购房 规划 商品房 金额 部分 瓮安县 土地 人才 办理 公司 车位 家庭 地块 方式 资金 补贴 子女 契税 意见 平台 新建 车库 企事业 模式 税务总局 备案 人员 出让金 单位 价格 许可证 比例 账户 条件 商品 三孩 前提 房开 业主 代建 基础设施 旧房 经济 二手房 开发区 政策 新动力 结构 政府 互利 学历 贵州 砌筑 瓮安 购房人 库存 地质灾害 公寓 专家 工作人员 规定 房票 设施 物业 商业化 公共服务 普通 建设工程 硕士 设计方案 研究生 学位 市场化 空间规划 国土 国有企业 范围 国家机关 县管 高级职称 跌幅 财政部 建部 库化 新房 移民 生态 办公用房 房源 消防 燃气 委员会 机关 收费 部位 墙体 城乡

3月20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瓮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4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公示。3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就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实施契税补贴意见稿显示,瓮安县拟阶段性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县新建商品房项目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金额的50%发放购物消费券;未达到缴税条件的,在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后,以合同成交金额的1%计算契税金额,按契税金额的50%发放购物消费券。同时,降低住房交易税费。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住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8号)要求予以退税优惠。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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