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传:带娃出行何来“原罪”

长假期间,想必不少带娃出行的家长内心是矛盾的:一边是对与家人一同出游的期待;另一边是出门在外,生怕“神兽”惹是生非,在公共场所“大闹天宫”,遭到他人责备。在某育儿论坛,一位家长的自白引发网友共鸣:“带孩子外出的我,心理上总有一种无法消解的‘原罪感’,仿佛只要我们现身任何秩序井然的场合,就自带‘不安定’标签。”不禁要问,一些家长所说的“原罪感”,所谓何事?带娃出行这个话题,为何总能引发热议?图源:IC photo一在笔者看来,所谓“原罪感”,多为少数家长带娃出行遇到困扰时的一种自嘲。不过,带着“神兽”出门常常让人觉得手足无措、心情复杂的确是“人间真实”。焦虑感。带着孩子出门,安全是第一,生怕哪里磕着碰着,本来就已足够手忙脚乱。而一旦“神兽”开始哭闹,家长内心十分崩溃。尤其是当尝试安抚孩子的情绪却无济于事时,更有一种“讲道理又听不懂,哄又哄不好”的感觉。久而久之,…

发现租户患晚期癌症后担心房子成“凶宅”掉价,房东下了“逐客令”

近日,居住在北京的王女士向红星新闻反映,因租房后被房东发现其患有晚期癌症,她和丈夫面临被房东宣布单方面解除合同强制收房,7日内必须搬离的境况。房东张先生则表示,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对病情有所隐瞒,如癌症患者在其所租售的房屋内去世,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凶宅”,从而导致市场价值贬损。其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因租户表示“有权拒绝一切上门看房的行为”,触发了合同约定的违约条例。▲张贴在租户门外的“解约通知”房东带人看房时发现租户患癌担心租售房屋成“凶宅”王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今年8月12日,为了方便治疗,由其丈夫杨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在离医院几公里外的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附近,短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租期至今年11月11日。由于该房屋被挂牌出售,房东以低于市场价的5500元/月出租,条件是要求租户配合看房。租房时,双方约定好“甲方低价出租房屋的前提是乙方配合甲方售房,乙方如违反此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