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新规发布 1.4万亿元沉淀资金解“锁”

每经记者 张宏 每经编辑 杨军6月5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通知对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可使用共济额度进行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经办流程等内容作出安排。通知指出,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共济人)的近亲属(以下简称被共济人),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破解“人钱分离”矛盾根据国家医保局2025年7月发布的《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4年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约1.4万亿元。这些结存金额为何会被闲置?跨省共济对医保基金盘活有何影响?资深医保专…

事关你的公积金!住建部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经济参考报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条例修订聚焦缴存群众多元化安居需求,首次将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法定提取场景,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边界,盘活缴存资金、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5日。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条例》修订,最主要的思路,就是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在使用场景上,提取范围从传统购房、租房,延伸至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等修房、养房需求,进一步丰富资金使用边界;在覆盖人群上,扩容吸纳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缴存,持续扩大制度普惠覆盖面;在服务效能上,依托数字化建设落地异地互认互贷,破除地域壁垒、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资金支取便利度;在风控保障上,健全监管机制、严厉整治骗提骗贷行为,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实现便民惠民与风险防控双向兼顾…

医保个人账户全面实现跨省共济 近亲属可用

国家医保局5日公开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对职工医保个账跨省共济的额度、使用、结算等进行明确规定。职工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规程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被共济人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可共济结算。根据规程,被…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近亲属可用,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共济人…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 近亲属可用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共…

由“程序性办结”转向“实质性解决” 江苏人社出实招化解行政争议

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人社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从源头预防到后端提升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行政争议由“程序性办结”向“实质性解决”转变。  人社工作涉及就业、社保、工伤认定、退休审批等民生关切,行政争议易发多发,源头预防是化解争议的“第一道关口”。《指导意见》明确,要让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政策看不懂、标准拿不准”问题,江苏将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工伤认定、退休审批、行政处罚等文书中,不仅要载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更要阐明法理、情理、事理,特别是对不予认定、不予支持的决定,给予充分、合理的解释说明,让当事人“看得懂、信得过、能接受”。  聚焦攻坚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江苏人社将深化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精准锁定已纳税未参保企业,督促应保尽保。同时…

已致82人死亡,仍有9人失联!山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涉事公司去年因安全问题曾两次被罚,当地应急局:已成立现场指挥部

来源:大河报记者从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了解到,事故已造成82人死亡,9人失联。据人民日报,发生事故时,井下共有247人。截至12点半,共救出156人,其中82人死亡。目前,事故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该公司去年因安全问题曾两次被罚资料显示,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025年参保人数为1724人。天眼查APP显示,2025年12月3日,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曾被沁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由为1.三采区轨道下山猴车急停保护拉线在37#、117#、127#等多处地点吊挂在电缆钩上被电缆压住,且猴车上人员无法拉到,急停保护不起作用。2.2311轨道顺槽口顶板破碎,无补强支护措施。2025年7月13日,该公司又因部分工人未穿戴有反光服标识的工作服入井被行政处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9月曾公布《2025年山西省绿色矿山创建名录(第一批)矿山…

山西一煤矿瓦斯爆炸已致8人遇难,井下38人正全力搜救,该公司去年因安全问题曾两次被罚,当地应急局:已成立现场指挥部

极目新闻记者 陈洋洋5月23日上午,山西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的通报:2026年5月22日19时29分,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井下当班作业人员247人。事故发生后,省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当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截至23日6时,平安升井201人,死亡8人,井下38人正在全力搜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图源:央视新闻资料显示,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025年参保人数为1724人。天眼查APP截图天眼查APP显示,2025年12月3日,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曾被沁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由为1.三采区轨道下山猴车急停保护拉线在37#、117#、127#等多处地点吊挂在电缆钩上被电缆压住,且猴车上人员无法拉到,急停保护不起作用。2.2311轨道顺槽口顶板破碎,无…

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省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

日前,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宝鸡市岐山县在推进全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中违规设定指标、开展创建示范,加重基层负担。2025年该县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5年全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由某保险公司等承保机构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参保率达到40%以上,示范镇达到50%。为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将参保指标分解到各村(社区)落实。该做法违反“政府引导、商业运作、愿保尽保、协同推进”的要求。同时,对2025年度普惠保险开展“示范镇、全保村”创建,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关于“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规定。  2.汉中市汉台区城管局违规向乡镇(街道)安排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工作任务,增加基层负担。2026年3月,该区城管局印发《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保基本”功能定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