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承诺书自愿放弃社保?法院:无效
劳动者自愿放弃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由公司每月补贴他200元,几年后员工后悔,公司为其补缴了社保,但要求他承担近4万元的滞纳金。日前,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案件,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滞纳金由公司承担。漫画:张永文2016年4月,老李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未为老李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3月,老李签署《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承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产生的工伤、医疗等一切意外后果自行承担,公司每月补贴他200元。2020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老李后悔,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双方多次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对簿公堂。最终,公司应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的要求为老李补缴了社保,并支付滞纳金39678.3元;老李将在职期间领取的补贴11400元返还公司。今年1月,保安公司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再次将老李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社会保险滞纳金39678.3元。据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