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

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十条”明确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湖南株洲俯瞰。 视觉中国 资料图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

全面取消限购!河南出台房地产二十条措施

河南房地产市场迎来政策利好。9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逐步推广“以旧换新”、全面取消限购等20条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明确,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并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出让,以此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等,严格控制增量。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在郑州、开封、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他地市拿出优质地块,探索现房销售。我省以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存量。《措施》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存量商品房收购主体,以市场化、法治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何时调?怎么调?调多少?解读来了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29日)发布公告,引导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自动播放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王青:释放了两个信号,第一个加力提振居民消费,第二个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当于给存量房贷家庭吃下定心丸,这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尽快止跌回稳,避免影响居民消费。中国人民银行引导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本次发布的公告,还建立了存…

一不小心就踩“坑”,毕业生就业租房如何实现安居?

阅读提示一些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在租房时经常踩“坑”。保租房政策以较低的成本,为毕业生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避风港”。专业人士建议,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优化租房市场环境,让年轻人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要求与女性合租、入住后发现合租者有两名男性,向中介提出退租却迟迟得不到回复,合同签署与工作人员承诺不符……这是王彤(化名)租房时踩到的“坑”。对于像王彤这样的应届毕业生而言,除了找工作外,还要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住处。但因自身社会经验不足,加之一些不良中介的误导,导致他们在租房时屡屡踩“坑”,一些毕业生感慨“租房和求职一样难”。专业人士建议,完善租房市场的法律体系、优化租房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黑中介”等不法行为,同时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供给,给年轻人提供良好的租房条件,让年轻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租房犹如拆“盲盒”因为刚毕业没多久,经济能…

四箭齐发!楼市强力金融支持重磅官宣

继9月24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包括降息降准、降存量房贷利率等在内的多项房地产利好政策后,中国房地产市场重量级金融“组合拳”终于落地。9月29日晚间,央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连发四项稳地产政策,包括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综合市场分析来看,“四支箭”对房地产市场以及中国宏观经济均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稳定经济增长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落地随着新老房贷利率“矛盾”不断积累扩大,降低存量房贷呼声渐起。在稳楼市政策方面,此次最受市场关注的内容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央行宣布,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同时,央行发布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

广西北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三孩家庭提至70万元

9月20日,据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近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取消市县划分标准,即单身职工统一调整为900元/月·户,已婚职工统一调整为1500元/月·户。多子女家庭如实际租房支出超过租房提取额度的,可按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即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0万元。属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调整为70万元。此外,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通知还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由必须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必须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

山西:取消太原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取消转让限制年限,取消普通住宅标准

2024年7月16日,山西太原俯瞰,改造中的迎泽大街。 视觉中国 图据山西新闻网9月15日消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包括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等17条措施;措施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若干措施》明确,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若干措施》提出,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大力支持城乡居民…

重庆:购房时已出租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房地产工作的有关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对我市房地产交易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

重庆将已出租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官方解读

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 9月1日,重庆房地产市场再次迎来重大调整。记者获悉,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变化一:调整限售管理,将“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纳入限售”调整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不纳入限售”。政策原文: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解读:这是重庆房地产“两年限售”政策的再一次松绑。去年9月1日,重庆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今年5月20日,该政策进一步调整,…

重庆: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房地产工作的有关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对我市房地产交易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