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语清风 | 义之法在正我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6/25 8:20:24   点击:234   标签:廉语清风 | 义之法在正我

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义法》中言:“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意思是,义的准则在于端正自己,不在于纠正他人。  正己以正人,是儒家的一贯主张。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董仲舒将之纳入义的范畴,明确把义的指向对象归于己,强调义的内向性和自觉性。在历史上、生活中,常有人拿义的标准去苛求别人,自己却背离道义,董仲舒此论,正是对这种弊病的清醒纠偏。  义之法在正我,如何正?从治心始。朱熹言:“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强调心对是非本有的判断力和裁决力,行义就要将其加以扩充。王阳明认为:“义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谓义。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修心治心就是要做到致良知,合乎事理、恰如其分,不断克制内心的不正之念和私心私欲,让人性中本有的羞恶之心、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