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共享电单车与老人相撞致其死亡,被判交通肇事罪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4 16:34:11 点击:250 标签:事故 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 法院 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 家属 责任 保险公司 限额
近日,云南楚雄州大姚县法院在其微信公号发文披露一起共享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该案造成一名横过道路的老人死亡。文章显示,女子赵某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与横过道路的六旬老人王某发生碰撞,王某经抢救无效身亡。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共享单车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交警部门认定,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事故路段对行人王某动态缺乏观察,未及时避让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横过道路,未观察来往车辆,未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赔偿方面,文章显示,事故发生后,赵某已支付死者王某家属赔偿款99800元,一审法院判赵某还应赔偿460591.15元。被告人赵某针对民事部分上诉后,二审期间,赵某与王某家属自愿达成调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