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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近亲属可用,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6/5 12:02:48 点击:40 标签:医保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共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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