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太10余年间给3个儿女立下5份“遗嘱”,竟无一份有效?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14 15:14:10   点击:82   标签:遗嘱 公房 小儿子 补偿款 法院 大儿子 承租人 遗产 利益 儿子

王老太(化名)生前立下5份遗嘱,却引起家庭纷争,儿女们为遗嘱效力对簿公堂。大儿子手握2份遗嘱,小儿子拿出3份,双方各执一词。8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5份遗嘱均未获得法院认可,法院判决:王老太享有的征收补偿利益由其3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老人生前立下5份遗嘱,遗嘱间互相冲突上海静安法院介绍,王老太育有3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小儿子和女儿,王老太的丈夫在上世纪90年代过世。王老太原居住在一处公房,自己是承租人。2005年,为改善生活条件,小儿子将王老太接到自己房屋内,并将王老太的公房出租。2009年5月,王老太写了第一份遗嘱,自己去世后将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小儿子所有。2014年2月,王老太写下第二、三份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同,指定小儿子为她名下公房的承租人。若公房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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