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9/23 12:28:54   点击:101   标签: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湖北省 黄大发 诈骗罪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死刑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审判 法院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6年9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28名被告人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黄大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黄大发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黄大发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核准对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了宣判。此前报道:一审被判死刑,黄大发提起上诉责任编辑:王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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