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主被撞后追车撞人:致对方二级轻伤,获刑8个月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9 20:51:23   点击:156   标签:张某 女士 轻伤 车主 电动自行车 红灯 青浦区检察院 撞人

在被骑电动车的任女士碰撞致摔倒后,电动车主张某心生愤怒,驱车加速追上任女士,用车把手故意顶撞致其车辆失控、人倒地受伤,构成轻伤二级。之后张某立刻逃离现场。案发现场监控截图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供图8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7月9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青浦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2月1日早上8时许,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勤上班,因正在下雨,路上来往的电动自行车主都身穿雨披。经过一十字路口时正遇红灯,非机动车道上已有四五辆车拥挤在停车线前,因挡雨工具缘故前排已挤得满满当当。张某试图驾车窜到前面去为自己占据有利出发位置,却被同在该地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主、年近五十的任女士的车把手勾到,摔倒在众人面前。张某摔得生疼,爬起来顾不上扶车,便手指着任女士与其争吵。此时红灯转绿灯,其余车辆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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