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到10月1日,北京禁飞“低慢小”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25 20:46:06 点击:266 标签:航空器 孔明灯 北京警方 三角翼 气球 明火 氢气 航空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行政区域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自2024年9月27日零时起至2024年10月1日24时期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北京警方提醒,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北京警方同时强调,氢气属于易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