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语清风 | 以不贪为宝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8/20 8:45:12   点击:62   标签:廉语清风 | 以不贪为宝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左传·襄公十五年》有一则小故事: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人与人不一样,每个人之“所宝”也不尽相同。世人多以金银珠玉为宝,而子罕以不贪为宝。所谓“心有至宝不受物役。”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如子罕般以不贪为宝更有借鉴意义,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中,守住一方净土、保持清白本色,让人生之路行稳致远。  不贪乃避祸之宝。明代,云南大理知府毛德祯卸任还乡之时,行囊中除了简单衣物之外,只有几箱旧书和一对作为压舱石的功德石。途中遇到一伙盗贼,打听到船上是个衣锦还乡的官员,便扣船行窃,却搜不出任何金银财宝,只有两个大石鼓。盗贼不甘心,又砸碎石鼓,依然不见财宝,这才相信遇到了一个真正的清官,不仅深表歉意,还以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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