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加班”没加班费,企业和员工谁更亏?

下班以后回复钉钉、微信消息,算不算加班?其实,早就不用纠结了——法院之前就给出了答案:在特定条件下,算!近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对“隐形加班”“一锤定音”的判决案例,这也是全国首例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的案例。那么,假如“隐形加班”没有加班费,到底是员工亏了还是企业亏了?咱先捋一捋这个“全国首案”。一审二审有反转!李女士2019年入职一家公司,负责产品运营。下班时间,她多次在微信或者钉钉等软件中与客户或者同事进行工作交流。根据她提交的证据显示,她在下班后延时加班140.6小时,没有调休的休息日加班397.9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57.3小时,公司并没有支付加班费,为此,李女士还提交了公司发布的社群账号值班表。图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而她就职的公司则称,李女士是运营部门的负责人,下班之后公司有事,其他员工向她电话咨询,不属于加班。而在法定节假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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