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闹分配”,过去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烂尾项目保交楼,涉及极为复杂的各种利益攸关方的共同妥协,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有时候,“闹事儿”也是无奈之下的选择。1微博上,一位朋友给我发了一段自己历时超过十年的烂尾楼维权的亲身经历。写的很好。征得同意后,分享出来,后面也讲一讲我对郑州亮亮丽君维权事件的看法:以下是这位朋友的分享:----------------中部某省小县城,总共371套房子,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然后资金链断裂烂尾。开发商在省内省会城市和其他地市都有项目,基本都烂尾。已销售大约六十多套,我是其中之一。开发商将我县项目作价两亿,转抵给一家一直合作的工程商,但该工程商承建的是省会的工程,并没有参与我县的项目。而且两亿元也不是原始金额,是到期展期之后附加高息滚出来的,原始金额大概一亿多一点合同约定最早11年交楼,后承诺延期至13年,期间工程断断续续,主体完工后彻底停工。2015业主们正式集体维权。那年我刚好从外地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