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过检”成车检“潜规则”,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29人获刑
“交钱过检”成车检领域潜规则,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精准发现刑事、行政等融合监督线索,实现全链条打击。10月23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浙江省宁波市吕某某、姜某某等29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入选。案情显示,2016年至2021年间,从事机动车年检代办业务的“黄牛”吕某某(系累犯)等15人,为违规提高机动车辆(重型车辆为主)的检测合格率和效率,达到多承接业务的目的,先后向宁波A车辆检测公司某甲检测站、某乙检测站以及宁波B车辆检测公司的检测人员,支付每辆车50元至200元不等的好处费,行贿金额6万元至80万元不等。上述三家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姜某某等14人,利用各自负责机动车外观、环保、安检等项目检测的职务便利,采用降低外观项目人工判别的通过标准、帮助修复或掩盖瑕疵、控制油门或刹车力度等方式,帮助吕某某等人介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