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出台意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9/25 15:26:05   点击:212   标签:网络 暴力 依法 信息 人民法院 社会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案件 依法惩治 规定 司法 利用 刑法 公益 意见 服务提供者 公民 秩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证据 受害人 义务 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 暴力行为 方式 公众 高级人民法院 网络安全 指导 公共利益 公安部 目的 被害人 信息网络 人格权 立案 个人信息 办理 规则 群众 普法 社会秩序 组织者 法律 用户 互联网 发起者 权益 充分发挥 话题 范围 责任制 观点 有所 有权 大量 公平正义 矫正 违法违纪 各司其职 人格 责令 法不责众 不是故意 单位 军事检察院 被告人 民事 程序 提出批评 账号 评论 建议 司法解释 守法 行为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利益 精神 兵团 人民 办案 禁令 对象 经审查 言论 安全感 偏颇 民法典 制度 军事法院 印发 重点 宣告 材料 精神失常 动机 导向

“两高一部”出台意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可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依照《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针对网络暴力的不同行为方式,分别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意见》指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