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评青海“垂帘听审”事件:“审级监督”不能异化成“上级领导”
5月1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文简称“海西州”)天峻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休庭期间,辩护律师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某某和天峻县法院院长樊某某,通过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在群中称“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辩护律师偶然发现后拍照并报警,警方到场将审判席上的电脑主机封存。5月13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另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当晚,海西中院发布情况通报称,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还称,辩护人拍摄照片后……经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员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