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0/31 11:41:42   点击:173   标签:住房 公积金 贷款 记录 政策 住房贷款 王先生 个人 北京 商业贷款 全国 北京市 范围 套房 申请人 商业性 名下 家庭 借款 新政 比例 套数 利率 刚性 普通 管理中心 市民 政策性 系统 银行业 职工 金融机构 首付款 贴息贷款 无房 居民 房屋 人行 购房 居民家庭 通俗 标准 年利率 情况

11月1日起,有商业贷款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北京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宣布住房套数认定将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9月1日,北京宣布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但该政策针对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执行“认房认贷”政策,其中“贷”指的是,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为了进一步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对“认贷”进行优化,即认“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商业贷款记录”。根据《通知》,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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