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涉嫌捕杀海龟被提起公诉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5/22 7:52:45   点击:169   标签:海龟 野生动物 被告人 庭审 重点保护 作业 量刑 船舱 船员 残片 海事 翟小功 邢东伟 法治 白色 法院 麦某 西沙 潭门港 海警 肢体 危害 社会 标准 危害性 公约 渔船 现场 群众 普法 渔民 方面 干部 海南省 文昌市 名录 通讯员 本报讯 记者 机关 母船 过程 国家 犯罪案件 开庭审理 海域 腹甲 琼海市 案件 人民法院 法庭 卢某 黎某 物种 陈述 国际贸易 动植物种 执法人员 价值 种属 武建 情况 证据 审判长 人民币 残肢 教育课 效果 水产品 另一组 大海 内脏 人员 小艇 辩护人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武建鹏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宗9名被告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法治宣讲。本案是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来受理的首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2月5日,被告人麦某驾驶渔船带领被告人黎某、卢某等10多名船员从琼海市潭门港出发前往西沙海域进行捕捞作业,船上人员分组驾驶6艘小艇。麦某曾在出发前及作业期间多次告知船员,作业时抓到海龟就带回母船,他以人民币30元/斤的价格收购。同年12月11日至12日,其中两组被告人分别捕获、杀害海龟3只、2只;另一组捕获海龟1只,在发现海警船后将其丢回大海,6只海龟价值63万元。海警执法人员在船舱共查获海龟肢体12条,白色腹甲残片65片,合计50.6公斤,查获海龟内脏4.6公斤。经鉴定,上述残片残肢至少属于5只海龟,种属为绿海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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