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不能纸上谈兵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18 10:55:35   点击:151   标签:社会 网络 责令 规定 年龄 犯罪行为 情节恶劣 情况 总体 刑法 全国 杀人 谭敏涛 西安 华东政法 律师 马某 案情 反复性 传导性 大学 张庄村 肥乡 政府 王子 初中生 学校 记者 青少年 研究会 初犯 事务所律师 王恩海 京报 法学院 教授 服务提供者 监护人 案件 量刑 平衡点 经历 依法 检察机关 黑恶 条文 性质 工作人员 系统工程 问题 指导 因案 个人成长 专门 审查起诉 整体 修正 刑罚 司法 牵一发而动全身 法律条文 意见 因人 核准 目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 动机 产品 法律 嫌疑人 因涉嫌 刑事拘留 司法机关 社交 李某 张某 媒体 法定 蔬菜 离家 顾问 大棚 邯郸市 时有发生 遗体 张荆 河北省 中闻 中国 耀失 中学 父母 机构 邯郸 警方 团伙 特点 家庭 北京市 偶犯

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经过搜寻后,王子耀的遗体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 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3名不满14岁的少年,张某、李某和马某。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案情在社交媒体上披露后,迅速冲上热搜,一个话题也不断被提起——如何预防、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向记者分析,按照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该案件中,3个未成年人如涉嫌故意杀人罪,且年龄在十二周岁以上者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于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他们面临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如果3人中有未满十二周岁的,按照目前的刑事责任年龄,其不会被追…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