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执后前妻携儿坠水窖溺亡 男子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免予刑事处罚但赔偿10万,称自己已上诉
与前妻离婚后,贵州威宁县教师吴先生又与前妻和好并同居。但一次争执后,前妻抱着年仅1岁多的儿子小吴去往水窖,扬言要自杀。而就在吴先生劝阻数小时后离开的间隙,母子俩溺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日,吴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威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先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前妻父母10万元。法院认为,吴先生作为与余女士共同生活的成员、小吴的父亲,两人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抓打后,余女士产生轻生念头并明确表示要抱着儿子跳水窖自杀,吴先生已经预见两人可能发生溺亡的结果,但因过于自信而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此,吴先生称,自己提交的一份关键证据未被采纳,他认为自己无罪。目前,他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改判或发回重审。▲事发水窖 受访者供图红星新闻记者日前联系上该案审判长、威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问及此案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