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中加泻药,多人获刑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刘甲等人先后成立A公司、B公司,组织生产、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刘甲负责购买具有致泻功能的主原料白色粉末用于食品添加、生产;被告人刘乙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与被告人刘丙共同保管、分发使用主原料;刘丙负责指导工人按一定比例添加主原料;被告人谢某负责B公司生产;被告人刘丁为刘甲联络介绍购买部分主原料。上述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涉案食品最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至全国20多个省市。公安机关在生产车间查获的梅子。2022年8月,刘甲得知某被公开打假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新型泻药双丙酚丁,与其当时使用的主原料一致,为逃避查处,遂又购进与双丙酚丁具有相同效果的物质作为主原料使用。公安机关在A、B公司等处扣押和…

陕西咸阳一男子销售含“西地那非”保健食品被公诉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显示,陕西咸阳一男子销售的男性性功能保健食品,被检出含“西地那非”及那非类衍生物,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李某辉,男,1990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宝鸡渭滨区人,于2023年2月28日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事拘留;经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6日由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执行逮捕。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辉于2020年3月起,租用咸阳市秦都区某小区3间房作为办公地点兼库房。其先后使用本人及员工卓某某、罗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身份信息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并用这些证照在多个购物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经营男性性功能保健食品以及预包装普通食品等。2023年2月2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被告人李某辉办公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疑似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53种。后经检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