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残疾人服务机构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近日,省残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服务场所生活用电政策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并逐步执行“免申即享”政策。 这项政策将覆盖全省超过3000家残疾人服务机构,切实减轻相关机构运营负担,有力支持相关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据悉,江苏居民合表用户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相较于工商业电价0.72元/千瓦时而言,便宜约24%。根据残疾人服务机构运营规模大小,政策实施后,每家机构每年可节约电费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通知》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全省范围内提供康复、集中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残疾人服务场所生活用电,均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机构附属办公、经营性、租赁性及对外营利性服务等其他用电不纳入优惠范围。 在办理程序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可向所在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提交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