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二审宣判:维持死缓判决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5月22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此前一审的死缓判决。被害人家属李海玉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将会申诉。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华落网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潜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因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受害者家属李海玉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21年9月,广东省检察院回复称,经审查,该申诉符合受理条件,该院依法受理并调卷。其后,广东省检察院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该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遂撤销湛江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2024年11月1日,此案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

“姐姐为弟追凶24年案”被告提起上诉,称量刑过重

1月5日,“姐姐为弟弟追凶24年”案被害人姐姐李海玉“为亡弟追凶当事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被告人易庚华于4日下午提起上诉,认为量刑过重。1992年12月22日,被告人易庚华将李海玉的弟弟李焕平(殁年9岁)从学校骗走,在迈车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焕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潜逃。在抓捕易庚华的过程中,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李海玉开始为弟弟追凶,孤身一人走遍多个省份,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和他网聊3年多,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将易庚华抓获。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易庚华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庚华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杀害无辜儿童,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