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丨过好亲情关 算清廉洁账——厘清与亲属共同受贿的罪责边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期看点  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往往是家族式腐败的开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在和亲属共同受贿的罪责边界上存在错误认识:有的利用职权帮企业承揽工程,亲属从中分包项目再转包,不干活直接收“转包费”,认为也是市场行为;有的认为老板瞒着自己给家属送“感谢费”,只要没共谋,事后知道了不退也没事;还有的与亲属约定“一人办事、一人收钱”,认为自己只从中拿一小部分,就算被查受贿数额也只按自己拿的算。本期聚焦党员干部与亲属共同受贿的三种常见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厘清共同受贿的罪责认定标准,警示党员干部严守公私界限、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切莫因失管失教、姑息纵容导致“全家腐”,最终酿成“全家覆”的悲剧。  情形①:帮企业承揽工程后,亲属从中分包项目再转包收取“转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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