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9死火灾10人被立案,5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新华社南昌9月21日电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作出部署。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和根、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原料批发部实际经营者吴勇、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金汉、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店铺实际控制人陈建平和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经营者张建生等10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邓员清、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丁小荣、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龚宇新等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甘肃公布食盐违法典型案例,一经营部拒不整改被罚款6000元

9月1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食盐违法典型案例。涉及销售不符合碘含量标准食盐、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盐加工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其中,康乐县某经营部对正在销售的食盐产品未能提供供货商有效资质证明及此产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被责令整改。此后,执法人员对以上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其仍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及产品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遂对该经营部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如下:陇南市礼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甘肃省碘含量标准食盐经查,2024年4月,礼县红河镇陇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圣晶牌精制食用盐、中盐牌加碘精制盐,外包装标注的碘含量为18~33mg/kg,不符合甘肃省加碘食盐碘含量21~39mg/kg国家标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