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办好低保解民忧

前不久,灌阳县观音阁乡纪委到该乡桃花村开展日常监督时,村民陈某反映,其去年7月确诊肺部恶性肿瘤,需长期接受治疗,定期复查,医疗费用支出庞大。其独子外出务工,收入微薄,难以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生活入不敷出。去年年底,其已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低保,但未通过审核,现在病情持续恶化,经济负担不断加重,迫切希望能纳入低保,享受相关帮扶政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该乡纪委第一时间前往乡民政办核查情况,经初步了解,陈某符合低保补助金申领条件的,但因相关部门工作流程不够顺畅,财产检查机制不健全,部门数据不通,导致陈某审核未通过。  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响应不及时、审核不精准等问题,该乡纪委随即对乡民政办制发工作提醒,督促其立即组成工作组,再次对陈某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全乡开展困难群众摸排与资格复核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在该乡纪…

购买10万元重疾险后,身患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本想让生活多点保障少点意外没想到意外还是来了父亲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金2013年7月,王女士陪同其父亲王某到医院就诊,王某被确诊为肺孤立性纤维性肿瘤(右上中肺),其在医院治疗并切除肿瘤后,病理结果显示为良性肿瘤。从2021年1月开始,王女士每年为父亲王某购买重疾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重疾险的理解是,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发病,经医院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2023年4月,王某无明显诱因出现低热,被医院确诊为肺恶性肿瘤(右下肺),系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该肺恶性肿瘤亦属于肺孤立性纤维性肿瘤。2023年7月,王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王某2013年7月在医院有过治疗记录,属于既往症,本次患病并非首次发病,故拒绝赔偿保险金。王女士遂诉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院:属于“首次发病”,判决保险…